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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资讯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知识要了解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04-15     点击量:

2026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夯实国家安全社会基础,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将每年4月15日设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旨在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凝聚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也是民族复兴的根本保障,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也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三、国家安全举报渠道

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举报:

举报电话:12339(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的专用电话);  

线上举报: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

线下举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单位将依法移送属地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四、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安全防线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今年“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的主题,深刻阐明了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强调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主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义务,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入手,共同筑牢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新时代财金学子重任在肩,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国家安全观,勤学专业知识,锤炼过硬本领,以青春担当护航国家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财金力量!

作者:万倩倩 编审:毕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