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就业-材料上传系统步骤
一、个人账号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系统
1.登录“山东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网址:https://gxjy.sdei.edu.cn


2.填写账号、密码后进入主界面(密码丢失的请自行找回)

点击签约登记中心。
二、选择就业类型
具体流程如下

1.点击左侧菜单中“劳动合同”选项;
2.根据劳动合同内容填写完整页面信息。
三、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劳动合同”材料证明
(一)填报基本信息

单位信息、档案信息如实填写即可。
(二)上传就业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单位信息、档案信息填写完成后,上传就业证明材料(就业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需为劳动合同,实习合同或劳务合同不可。
2.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不宜过早,需为实习期之后的日期,次年3月份后的也可。(如有实习期签订合同的,需提供工资流水等可查证材料)
3.劳动合同必须注明薪酬且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动合同起止日期不得有涂抹痕迹或已过有效期。
5.劳动合同可由双方自行约定是否存在试用期,如约定试用期则必须按照法定条件执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约定试用期则必须约定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月工资的80%。
6.落款签字需为手写签字,且签字盖章和日期必须填写。
7.所有劳动合同中所有需填写栏目均须完整填写,无内容处须划斜线注销,不得留白。
8.系统页面填报信息应与劳动合同内容一致。(注意:填报系统中单位联系人电话不可与学生本人/家庭/同学/同学家庭联系方式相同)
作者:万倩倩 编审:毕春晖